11月7日,记者从丹江口库区及其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完善丹江口库区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水源地水资源的保护,已初步在该区域建立水利、环保两部门间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联手工作机制。这是自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开工以来,水利和环保两家第一次联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本项工作由水利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会同湖北省、河南省水利和环保部门进行,分工作会议、现场抽查和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三部分实施。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与移民司,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的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负责人出席工作会议并讲话,黄委水资源保护局副总工程师尚晓成在会上介绍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三省水利厅介绍了有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三省环保局介绍了有关污染源治理与监督管理工作。
此次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自查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抽查相结合的做法进行,工作方案由两省水利厅负责制定,抽查的对象为已登记的企业入河排污口。具体做法包括现场听取被检查单位有关汇报,查阅有关行政审批及监测资料,查看排污口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发放有关法律法规读本,向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强调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当发现登记内容有出入时,检查者要求被检查单位于20天内向入河排污口登记机关更正与实际不符的内容。11月8日至11日,长江水资源保护局会同湖北省、河南省水利和环保部门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对事先共同确定的两省各五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进行入河排污口现场抽查。2005年11月下旬至2006年2月下旬,两省水利厅将在各自辖区内组织开展丹江口库区及其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