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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未来5-10年装机需求仍有较大空间
发布时间: 2015-03-20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中电联近期发布《2015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2014年,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装机总量及发电量进一步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首次超25%,火电发电量负增长,设备利用小时创新低。

根据中电联年度快报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为13.6亿千瓦,同比增长8.7%,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3.3%。201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6%;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超过25%,达到25.6%、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4286小时(本文中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口径),为1978年以来的年度最低水平,同比降低235小时(见图1)。

其中,水电装机达到3亿千瓦,水电发电量高速增长,设备利用小时达到9年来最高水平

2014年,水电投资完成960亿元,同比下降21.5%。基建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185万千瓦,同比减少911万千瓦,其中云南和四川合计新增1684万千瓦,占全国水电新增装机容量的77.1%。截至12月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0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2183万千瓦),同比增长7.9%。全年主要发电企业常规水电新开工规模接近600万千瓦,随着西南水电基地溪洛渡、向家坝、糯扎渡、锦屏一级和二级等一批重点工程陆续竣工投产,年底常规水电在建规模大幅萎缩至不足3000万千瓦。

2014年,全国水电发电量1.07万亿千瓦时,首次超过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受主要水电生产地区汛期来水情况较好而2013年汛期来水偏枯导致基数低影响,汛期以来水电发电量持续高速增长;主要水电生产省份中,贵州、广西、重庆、云南和四川水电发电量增速超过25%,但青海和甘肃分别下降5.6%和0.3%。

2014年,全国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653小时,为1996年以来的年度次高值(最高值为2005年的3664小时),同比提高293小时。其中,四川、甘肃和云南水电设备利用小时分别达到4528、4488和4345小时。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13个省份中,贵州、重庆、广西和湖北水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分别提高1351、1093、905和574小时,而青海和甘肃同比分别降低279和111小时。

预计2015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左右,其中,煤电3800万千瓦、气电6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53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中,水电1400万千瓦、核电876万千瓦、并网风电190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并网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左右。

预计201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6亿千瓦,同比增长7.5%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5.1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35%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中,水电3.2亿千瓦,核电2864万千瓦、并网风电1.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650万千瓦、并网生物质发电1100万千瓦左右。

预计全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4130小时左右,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650小时左右,可能再创新低。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电气化水平提高等影响因素和电力作为基础产业及民生重要保障的地位,对比分析世界发达国家用电需求发展历程,借鉴国内各机构预测成果,采取多种方法进行预测,未来电力需求推荐方案为:

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7.7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5570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长5.5%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76;203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10.3万亿千瓦时左右,人均用电量7400千瓦时左右,2020-2030年年均增长3%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5左右;2050年为12~13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9000千瓦时左右。

从电力需求地区分布上看,东中西部发展受两个主要因素影响,一是发挥西部资源优势,耗能产业逐步向西部转移;二是随着城镇化深化发展,人口继续向东中部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集中。综合两方面因素,未来西部地区用电需求预计将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快于中东部地区;但中东部地区受人口增加、电气化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用电量也将平稳增长,中东部地区作为我国人口中心、经济中心和用电负荷中心的地位将长期保持。

对应于上述用电增长需求,预计全国发电装机到2020年需要19.6亿千瓦左右,2030年需要30.2亿千瓦左右,2050年需要39.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所占比重逐年上升,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发电装机占比分别达到39%、49%和62%,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29%、37%和50%。到2050年,我国电力结构将实现从煤电为主向非化石能源发电为主的转换。

基于我国发电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和用电负荷分布,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电力安全保障以及技术经济制约,电力发展应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电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始终坚持节约优先,优先开发水电、积极有序发展新能源发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煤电、高效发展天然气发电,推进更大范围内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构建安全、经济、绿色、和谐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

水电是技术成熟、出力相对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在可靠性、经济性和灵活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需要放在优先开发的战略位置上。

水电要坚持绿色和谐开发,以大型基地为重点,大中小相结合,推进流域梯级综合开发;重视水电消纳市场研究,扩大水电资源配置范围;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全国常规水电装机规划2020年达到3.6亿千瓦左右,开发程度67%;2030年达到4.5~5.0亿千瓦左右,开发程度超过80%,除西藏外,全国水电基本开发完毕。抽水蓄能装机规划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分别达到6000万千瓦、1.5亿千瓦和3亿千瓦。

水电开发要着力解决统一认识难、统筹协调难、前期核准难、成本控制难、移民安置难“五难”问题。一是建议组建国家级水电开发委员会,加强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管理力度,在2015年前完成西南水电合理开发时序规划研究。二是完善项目前期管理,争取2015年前颁布水电开发前期管理条例,2015年前确定乌东德、白鹤滩电站送电方向和开发时序,2015年前确定龙盘电站坝址方案。三是创新移民安置管理,争取2015年前制定出台移民安置管理办法,增加移民安置方式,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四是建立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投运后的环境实际影响监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促进更大范围消纳水电,推广水电丰枯电价、峰谷电价。六是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加强水电开发相关知识普及和宣传,并进行绩效考核。

要优先发展水电和核电,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在科学确定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目标下,如何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结构、提供全社会用得起的安全绿色电能,是“十三五”规划及其具体项目安排中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发展水电、核电与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相比,两者在绿色低碳(环境品质)上大致相同;在发电成本或上网电价(经济品质)上,前者明显优于后者;在电力负荷平衡中的发电装机容量利用率(容量品质)上,前者也明显优于后者。同时,当前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利用小时数处于历史低位,但是未来5~10年发电装机需求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水电和核电的建设周期为5年左右甚至更长。所以,优先发展水电和核电,既能够拉动经济发展,又能够有效规避当前供需宽松的困局,还能够确保电力结构绿色转型和保障电力中长期安全经济供应。

为此,中电联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协调有关地方,统筹考虑西南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及市场消纳。

加快清洁能源基地的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尽快核准开工建设西南水电基地外送通道,确保现有电源过剩能力得到更大范围消纳、新增电源能及时送出。

严格控制电力富余较多地区的电源开工规模,以集中消化现有电力供应能力。对“弃水”严重的地区严格控制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开发进度,对电力大量富余的东北地区严格控制包括煤电、风电在内的电源开工规模。

考虑云南、四川等水电大省火电机组长期承担电网调峰作用、利用小时数偏低、亏损严重及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等实际问题,尽快研究这些省份的火电价格形成机制;在地区内开展水、火电企业发电权交易,建立健全水电与火电互补机制, 尽快研究两部制电价改革。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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