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2月,中国申请加入国际大坝委员会,1974年4月在雅典第42届执行会议上正式通过,成为国家会员。中国大坝委员会是中国水利学会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成立的分支机构,是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组织,是中国坝工技术领域的国际活动窗口,并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大坝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宗旨在于通过组织中国专家在国际大坝委员会中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坝工及有关土木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发展。
中国大坝委员会机构
名誉主席: |
潘家铮(中国工程院副院长) |
主 席: |
陆佑楣(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
副 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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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兵(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朱尔明(中国水利学会理事长)
张津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沈崇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咨询委员) |
秘 书 长: |
高季章(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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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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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达(三峡建设委员会装备司司长)
邴凤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秘书长)
曹征齐(中国水利学会秘书长)
于文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国际合作部主任)
贾金生(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
中国大坝委员会工作范围包括:
1、积极参加国际大坝委员会的活动,并通过其下设的技术专业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及特别委员会等与各会员国进行交流与合作;
2、组织中国坝工专家参加国际大坝委员会的执行会议、大会和其它活动;
3、组织翻译国际大坝委员会有关会议的文件、文集及报告;
4、根据国际大坝委员会的要求,组织和协调相关研究与试验;
5、积极组织和协调在中国召开的、由国际大坝委员会举办的有关会议;
6、开展中国大坝的登记与统计工作;
7、向中国水利学会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报告当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活动计划;
8、承办国际大坝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事项;
9、承办中国水利学会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授权或委托的有关事项。
自参加国际大坝委员会以来,中国大坝委员会除两次执行会议(伊朗、南非)未参加外,参加了历年的年会与大会。现在中国已参加了19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共有22个专业委员会)。
中国前后有三人担任了国际大坝委员会的副主席:
1、原电力工业部副部长李鹗鼎,任期为1981—1984年;
2、原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沈崇刚,任期为1988—1991年;
3、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张津生,任期为1997—2000年。
会费交纳情况
国际大坝委员会的会费每年交一次,年平均增长率为5~10%。根据各国大坝建设情况交纳,自开始由水利电力部交纳,分部后由水利部交纳,1995年后由电力部交纳,现由国家电力公司交纳。
会费交纳一览表
年度 |
金额(法郎) |
年度 |
金额(法郎) |
年度 |
金额(法郎) |
1986 |
21625 |
1991 |
29400 |
1996 |
40715 |
1987 |
21625 |
1992 |
33875 |
1997 |
40715 |
1988 |
23250 |
1993 |
36245 |
1998 |
40715 |
1989 |
24875 |
1994 |
37520 |
1999 |
42154 |
1990 |
26788 |
1995 |
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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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87年在北京承办了第55届执行会议,有51个国家参加,来宾439人,并第一次举办了大坝与地震技术讨论会。
中国大坝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20号
中国水科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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